摘要: 目的:了解2004年至2011年深圳市宝安区交通伤的分布特点,为本市交通伤预防提供科学依据。方法:回顾性分析2004年1月至2011年12月经深圳市交警处理的交通事故数据,统计深圳市宝安区近8年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分布情况(年份、月份、日期及发生时间)、空间分布情况(发生路口路段及道路类型等)、交通事故患者伤亡情况(受伤、致死)。结果:2004年至2011年深圳市宝安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22 730起,受伤63 809人,死亡2 790人,受伤/死亡比率为22.87∶1。宝安区交通事故发生数呈递增趋势,2010年发生数最高,达90 358起;2007年因交通事故致死人数最多,达473人。按月份统计,8月份交通事故发生率最高(9.77%),2月份最低(5.39%);12月份交通事故致死人数最多(9.02%)。按发生时间统计,一天中交通事故的发生高峰时间为9∶00至11∶00及15∶00至18∶00,而凌晨3∶00至6∶00交通事故发生数较低。交通事故多发生于路口路段、平直路线、城市主干道及仅有标示、标线的路段。结论:针对区域性交通事故发生特点,提高全民交通安全防范意识,合理调配急救人员、交通管理人员等人力资源,制定科学的防范措施,改进急救体系和服务模式,是预防和控制交通伤害的重要措施。
刘文华, *, 李丽萍, 周指明, 梁锦峰, 朱瑶, 王钢, 邓少杰. 深圳市宝安区2004年至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伤的特点分析[J]. 北京大学学报(医学版), 2012, 44(6): 901-904.